常设仲裁法院(PCA)周四接受了巴基斯坦的立场,并驳回了印度反对国际论坛就基尚甘加和拉特水电站设计变更事宜承担管辖权的反对意见。
在常设仲裁法院裁定其是决定这两个南亚国家之间基尚甘加争端的主管机构后,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在海牙就水资源共享问题展开的法律斗争进入了初级阶段。
法院尚未开始审理巴基斯坦关于上述两个项目的设计违反 1961 年《印度河水条约》的主张。
巴基斯坦由国际专家团队代表,并得到巴基斯坦总检察长团队的协助,其中包括律师佐海尔·瓦希德 (Zohair Waheed) 和律师莉娜·尼什特 (Leena Nishter) 女士。 大律师艾哈迈德·伊尔凡·阿斯拉姆 (Ahmed Irfan Aslam) 担任常设仲裁法院的巴基斯坦代理人。
背景
此次争端涉及巴基斯坦对印度在杰赫勒姆河建设330兆瓦基尚甘加水电项目以及计划在印度非法占领的查谟和克什米尔(IIOJK)杰纳布河建设850兆瓦拉特尔水电项目提出的担忧。
巴基斯坦于2016年8月19日根据《内陆条约》第九条提起诉讼,请求设立特设仲裁法院。
伊斯兰堡从 2006 年开始就 Kishanganga 项目和 2012 年 Ratle 项目向常设印度河委员会大力提出关切,然后在 2015 年 7 月在新德里举行的政府级会谈中寻求解决方案,之后采取了这一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