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她的律师本·克鲁普 (Ben Crump) 的一份声明,一名路易斯安那州妇女说,在她的胎儿被诊断出患有致命疾病,导致胎儿无法发育出颅骨后,她被拒绝堕胎。
大局:南希戴维斯说她的胎儿被诊断出患有颅骨,这将导致胎儿在出生后的第一周内死产或死亡。但根据声明,由于仍有心跳,她被拒绝堕胎。
路易斯安那州制定了“触发”法律,几乎所有堕胎都是非法的,但一名州地方法官阻止了这项禁令,而路易斯安那州的一家堕胎诊所和其他人提起的诉讼仍在继续。
为什么重要:这是自最高法院推翻 Roe v.韦德,并展示了该决定是如何造成混乱的,即女性何时可以豁免新的州堕胎禁令。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戴维斯接受治疗的巴吞鲁日女子医院发言人卡罗琳·伊瑟曼表示,她无法具体评论戴维斯的案件,但指出此类案件涉及许多复杂性。
她补充说:“即使特定诊断属于(路易斯安那州卫生部)提供的医学上无效的例外情况,有关治疗方法的法律也要复杂得多,而且看似矛盾。”
州参议员撰写该州堕胎法的卡特里娜·杰克逊说,根据路易斯安那州卫生部的 25 项排他性例外情况,戴维斯应该被允许堕胎。
他们在说什么:“南希·戴维斯女士被路易斯安那州置于极其残忍的境地,只有两个选择:将胎儿抱到不可避免的死亡,或者在几周后前往另一个州结束怀孕。她做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痛苦决定,”克伦普说。
“无论路易斯安那州立法者声称什么,该法律正在发挥其预期效果,导致医生拒绝进行堕胎,即使他们出于医学上的必要性,因为他们害怕失去医疗执照或面临刑事指控,”克伦普谈到这种情况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