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参议院通过法案强制流媒体巨头提供本地内容
加拿大参议院周四通过了政府的在线流媒体立法,此前就一项法律进行了为期 10 个月的辩论,该法律将迫使 Netflix (NFLX.O) 和 Alphabet Inc 旗下的 YouTube (GOOGL.O) 等公司提供更多加拿大内容。 C-11 法案,或在线流媒体法案,以 52 票对 16 票和 1 票弃权通过了加拿大议会未经选举产生的上议院。经参议院批准后,该法案只需要总督的御准即可成为法律。 该立法旨在将 Spotify (SPOT.N)、Disney+ (DIS.N) 和其他在线流媒体平台置于广播监管机构 CRTC 的管理之下,并使它们遵守适用于电视和广播频道的加拿大内容要求。 它由总理贾斯汀特鲁多的自由党政府去年提出,并于 6 月在议会下院获得通过,得到了反对党新民主党和魁北克集团的支持。 政府表示,该立法将确保在线流媒体服务推广加拿大的音乐和故事,并支持加拿大的就业。 包括加拿大主要反对党保守党在内的反对者批评该法案是一项过度措施,会影响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和选择自由。 YouTube 表示,它并不完全反对该法案,但对其对用户生成内容的影响表示担忧。该视频平台表示,法律将强制其在其主页上推荐加拿大内容,而不是根据用户的特定兴趣量身定制的视频。 遗产部长巴勃罗·罗德里格斯 (Pablo Rodriguez) 于 2022 年 2 月提出该法案,他表示,这些变化适用于在线流媒体的商业节目,不适用于个人内容创作者。 一旦成为法律,CRTC 将为传统和在线广播服务制定和实施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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