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撤销联邦税务委员会 (FBR) 根据《2023 年金融法》针对任何精英/个人强制缴纳“某些收入、利润和收益的附加税”的权力。
根据《2023 年财务法》(99D. 对某些收入、利润和收益征收附加税),无论本条例或当时有效的任何其他法律有何规定,对于纳税前的最后三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年 2023年及以后,除了根据本条例任何规定征收或应征收、已付或应付的任何税款外,还应对作为公司的每个人征收附加税,该人拥有因应收款而产生的任何收入、利润或收益 任何导致意外收入、利润或收益的经济因素。
联邦政府可以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发布通知,
指定本节适用的一个或多个部门;
确定意外收入、利润或收益以及经济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对巴基斯坦或任何经济部门的任何商品价格产生影响的国际价格波动或由于外币波动而产生的收入、利润或收益差异;
提供不超过此类收入、利润或收益 50% 的比率;
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和条件规定本节规定的应纳税款的范围、时间和缴纳; 和
根据通知中规定的任何条件,免除任何个人或类别的人员、任何收入或类别的收入适用本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