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参议院通过了《2023 年官方机密(修正案)法案》,此前政府撤回了该法案中赋予情报机构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和搜查任何人或地方的权力的变更。
联邦法律和司法部长参议员阿扎姆·纳齐尔·塔拉尔在议会上院解释说,他已经审查了该法案,该法案已获得国民议会通过。
该法案近期提交参议院后,遭到多位议员的反对。
在谈到拟议的条款赋予情报机构无需逮捕令的逮捕权时,法律部长表示,相关委员会和众议院都对此进行了审议。
“政府经过审议后决定撤回修正案,”他告诉参议员们。
随后,拟议条款被删除。
在删除的修正案中,PML-N领导的政府希望授权情报机构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或搜查任何人或地方。
它取消了这样的条件:如果治安法官通过宣誓提供的信息确信有合理理由证明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犯罪行为,则应发出搜查令。
新提议但现已被省略的《保密法》第 11 条第 (2A) 款如下:“无论本法或当时有效的任何其他法律中有任何规定,情报机构可以随时 、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进入并搜查任何人或地方,并在必要时使用武力,并扣押任何文件、草图、计划、模型、物品、笔记、武器、弹药、电子或现代设备或任何类似性质的东西, 或任何属于或可能成为根据本法实施犯罪或涉嫌犯罪的证据的任何事物。”
法律部长还表示,政府对第 4 条进行了另一项修订(与敌方或外国特工的通信作为实施某些犯罪的证据)。
拟议的条款如下:“如果一个人在巴基斯坦境内或境外访问过外国特工的地址或与敌人或外国特工有关联或有联系,则可以推定他与敌人或外国特工有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