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卡齐·法兹·伊萨以巴基斯坦司法委员会(JCP)主席的身份,要求委员会所有成员提出是否应面试高级法院法官任命候选人的建议。
CJP 在发给所有 28 名 JCP 成员的信中表示:“在担任首席大法官并担任巴基斯坦司法委员会主席后,我期待着与你们合作,最好地承担我们的集体责任。”
“JCP 必须考虑从 (a) 地区法官和地方法官以及 (b) 律师中任命高等法院法官。 JCP 还考虑 (c) 确认额外法官。 如果您对上述三个类别(a、b和c)以及是否应该面试潜在候选人有任何建议,请尽早告诉我,”信中写道。
这封信反映出,首席大法官只是就高等法院法官的任命征求建议。
信中没有具体提及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标准。 目前,最高法院法官有两个席位空缺。
过去五年来,最高法院高级法官之间就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问题发生了严重冲突。
据悉,委员会可能会考虑修改《JCP规则》第3条,授权首席大法官在委员会中发起提名。
最高法院法官阿塔尔·米纳拉(Athar Minallah)在其少数派意见中宣称,首席法官有权提名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这是越权的宪法。
他补充说,规则 3 赋予首席大法官在 JCP 中发起提名的权力(视情况而定),但委员会在这方面没有规定客观标准。
“提名的启动涉及到确定委员会考虑的合格人员。 这是最关键的阶段,因为它剥夺了委员会行使其识别合格候选人的固有职责。
“规则 3 允许首席法官监管整个程序,并且在缺乏预定客观标准的情况下也造成了瓶颈。
“该委员会违反了其权力条款,未能实现其被赋予的目标。 因此,第 3 条规则属于宪法第 175-A 条的越权行为,”法官指出。
此前,2022 年 1 月,伊萨法官对 2010 年 JCP 规则第 3 条提出质疑。
伊萨在信中提到了宪法第 175-A 条,该条不允许 CJP 行使“不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权”来提名最高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