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峰会周日同意设立一个“损失和损害”基金,以支持遭受气候影响的较贫穷国家,克服造成世界大部分排放的富裕国家数十年来的抵制。
在埃及度假城市沙姆沙伊赫举行的为期两周的联合国 COP27 峰会上,巴基斯坦气候部长雪莉·拉赫曼 (Sherry Rehman) 参与了发展中国家争取承诺的活动,她称赞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是“对气候正义的首期付款” .
但协议的文本留下了明年及以后需要制定的一些关键细节,包括谁将为该基金捐款以及谁将从中受益。
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有关该协议的信息:
什么是“损失和损害”?
在联合国气候谈判中,“损失和损害”是指因气候引发的极端天气或影响(如海平面上升)而产生的成本。
迄今为止,气候资金主要集中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遏制全球变暖,而其中约三分之一用于帮助社区适应未来影响的项目。
“损失和损害”资助则不同,具体涵盖各国无法避免或无法适应的损害成本。
但对于什么应该算作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目前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这可能包括受损的基础设施和财产,以及更难估价的自然生态系统或文化资产。
55 个脆弱国家的一份报告估计,它们在过去二十年中与气候相关的损失总计 5250 亿美元,占其国内生产总值 (GDP) 总量的 20%。一些研究表明,到 2030 年,此类损失可能达到每年 5800 亿美元。
谁付钱给谁?
脆弱的国家和活动家过去认为,过去温室气体排放造成大部分气候变化的富裕国家应该付出代价。
美国和欧盟曾因担心不断上升的债务而抵制这一论点,但在 COP27 峰会期间改变了立场。欧盟认为,中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被联合国列为发展中国家——也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一些政府为损失和损害做出了相对较小但具有象征意义的资金承诺:丹麦、比利时、德国和苏格兰,以及欧盟。中国没有承诺支付任何款项。
一些现有的联合国和开发银行资金确实帮助面临损失和破坏的国家,尽管它没有正式指定用于该目标。
还有待解决的是哪些国家或灾害有资格获得赔偿的细节。
COP27协议说了什么?
在埃及举行的联合国首脑会议上商定的基金将旨在帮助“特别容易”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富裕国家选择的语言是确保资金用于最紧急的情况,同时限制潜在收件人池。
该协议为未来的决策制定了路线图,并在明年的联合国气候峰会上提出了决策建议,包括谁将监督该基金、资金将如何分配以及分配给谁。
该协议要求资金来自各种现有来源,包括金融机构,而不是依靠富裕国家来支付。
一些国家建议其他现有基金也可以作为现金来源,尽管一些专家表示,长期拖延等问题使这些基金不适合解决损失和损害。
其他想法包括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呼吁对化石燃料公司征收暴利税以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