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aat-e-Islami (JI) 周三在信德省高等法院 (SHC) 质疑地方政府法修正案,以选举非民选人士担任该省市长。
根据通过倡导者乌斯曼·法鲁克 (Advocate Usman Farooq) 提交的请愿书,伊斯兰祈祷团坚持认为地方机构选举是根据 2013 年《地方基层机构法》举行的,根据该法案,当选的主席或市长候选人宣誓就职。
他们争辩说,根据修正案,未经选举的人可以担任市长。
请愿书说,根据《地方政府法》的精神,市长应从民选代表中选出,并进一步补充说,宪法第 90 至 93 条和第 129 至 131 条规定了联邦和省政府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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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继续说,选举非民选人士担任市长将违反宪法和地方政府行为的精神。
JI 请求在定于下周举行的市长选举之前宣布 5 月 24 日为最近的修正案发出的通知是非法的。
在 SHC 之外,JI 领导人哈菲兹·内穆尔·拉赫曼 (Hafiz Naeemur Rehman)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批评巴基斯坦人民党 (PPP) 使用“消极策略”,并声称 PPP 声称,如果卡拉奇市长不是来自他们的政党,他将不会获得资金。
Rehman 质疑这座城市是否是他们的领地,并表示他就一个重要问题与 SHC 接洽。
“随着 6 月 15 日举行的市长选举,信德议会根据其多数通过了有争议的立法,该立法允许任何人成为主席或市长,而无需成为理事会成员。 这种临近市长选举的立法有悖于民主制度的透明度,”他说。
联合会领导人强调,根据《地方政府法》,候选人必须成为理事会成员,并且联合会根据同一立法参加了理事会成员的选举。
他继续说,在竞选工会委员会的过程中浪费了很多时间,而且加入一个局外人会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他补充说,立法机关缓解了特定政党候选人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