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四发布的一份书面命令中,最高法院法官萨达尔·塔里克·马苏德 (Sardar Tariq Masood) 领导的分庭提出了九个问题,以审理与 Jamaat-e-Islami (JI) 请求对巴拿马文件中点名的 436 人进行调查的请愿书有关的案件 据称通过离岸公司将他们的财富藏在世界各地的避税天堂。
“436 人中的一个家庭 [在泄密事件中被点名] 被挑出来了,”马苏德法官在上周的听证会上指出。 “创建离岸账户不是犯罪,”他补充说。
在书面命令中,法官质疑应 JI 律师的要求,该请愿书如何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与其他请愿书脱钩。 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法院问道,并指出 JI 的这份请愿书比其他请愿书提交的时间要早得多,其他请愿书后来由最高法院的五人法官在另一起案件中做出决定,导致前总理被取消资格 纳瓦兹·谢里夫部长。
法院进一步询问,2001 年所得税条例(2001 年条例)是否未涵盖逃税事宜,以及根据该条例,税收责任是否不属于联邦税务局官员的职权范围。
此外,法官询问巴基斯坦国家银行(SBP)、SBP 的指示和外汇手册是否与汇往国外购买相关财产的资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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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苏德大法官写下的书面命令进一步询问相关部门,包括联邦税务局 (FBR) 和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拥有“决定事项的等级制度及其最终命令”,这些最终可能会在高等法院或联邦法院受到质疑 最高法院?
随后,证监会质疑请愿人是否就巴拿马泄密案中点名的个人与SBP、FBR、反腐败机构(ACE)、联邦调查局(FIA)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了接触?
法官问,当上述法定组织和机构存在时,是否应该按照请愿人的要求成立委员会调查手头的问题? “如果拟议中的委员会另有意见,上述法定机构的运作是否会受到影响?” 问板凳?
最后,SC 的法官提问:“是否可以在不向巴拿马泄密事件中提到的 436 人发出通知或听取其意见的情况下通过组建委员会的命令”。 法院已给当事人一个月的时间来回答这些问题。
2016 年 4 月,作为泄露文件宝库的巴拿马文件披露了世界各地成千上万的人如何通过离岸公司将财富藏在避税天堂。 这些文件包括 436 名巴基斯坦人的姓名,其中包括纳瓦兹·谢里夫 (Nawaz Sharif) 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