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陪审团裁定母亲谋杀3个年幼的女儿有罪

周三,新西兰陪审团裁定一名母亲谋杀了她的三个年幼的女儿,并驳回了她当时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而无法承担责任的辩护。 42 岁的劳伦·迪卡森 (Lauren Dickason) 早些时候承认,大约两年前,她在蒂马鲁镇的家中杀害了她 2 岁的双胞胎女儿玛雅 (Maya) 和卡拉 (Karla) 以及她们 6 岁的妹妹莉安 (Lianè)。 她对谋杀罪不认罪,辩称自己患有严重抑郁症,这种抑郁症可以追溯到产后抑郁症。检察官承认迪卡森患有抑郁症,但表示这不足以保证医疗辩护。他们说她出于愤怒和怨恨而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他们指出了迪卡森在杀戮发生前几周令人不安的电话留言和在线历史记录,包括有关想要杀死她的孩子的评论以及谷歌搜索“对儿童最有效的过量用药”。 迪卡森和她的丈夫格雷厄姆·迪卡森都是合格的医疗专业人员,他们在谋杀案发生前几天从南非搬到新西兰,并在蒂马鲁定居,寻求一种远离祖国动乱的更稳定的生活方式。 劳伦·迪卡森起初试图用拉链杀死她的孩子,然后用枕头将他们窒息而死。然后她把他们放在床上并盖上被子,并试图自杀。 整形外科医生格雷厄姆·迪卡森 (Graham Dickason) 吃完工作晚餐回来后发现孩子们都死了。他后来告诉警方,他知道他的妻子正在与心理健康和母亲身份作斗争,但不知道她有能力杀人。 经过四个星期的审判后,三项谋杀罪名成立。陪审团经过三天的审议,最终以 11 比 1 的投票结果判定有罪,这是新西兰法律允许的分歧。迪卡森面临终身监禁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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