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夫隆部:不应针对已登记的阿富汗人采取任何行动

国家和边境地区部(Safron)通过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不要对持有卡上登记证明(PoR)的阿富汗登记难民和阿富汗公民卡持有者进行骚扰或采取任何不当不利行动(ACC) 由纳德拉发布。 通知称,已向所有利益攸关方和省政府发出指示,持有有效登记证明和阿富汗公民卡的阿富汗难民可以在巴基斯坦临时居住,只能自愿遣返。 报告进一步指出,骚扰、逮捕、拘留已登记的阿富汗难民将对巴基斯坦的形象和过去 43 年赢得的商誉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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