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遮普邦政府在联邦政府批准后不到 24 小时就禁止 Joyland
就在联邦政府决定对赛姆·萨迪克的《欢乐世界》解除禁令后不到24小时,旁遮普邦政府就向该片的制片方发出通知,称他们不能在旁遮普省辖区内放映该片。 该通知日期为 11 月 17 日,由旁遮普信息和文化部发送给 Joyland 的制片人 Sarmad Sultan Khoosat,并根据 1979 年电影条例第 9、1 和 2 (a) 和 (b) 条阅读以及据此制定的规则,“在收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持续投诉之后”,政府决定重新召回 Joyland。 它还指示 Khoosat,除非旁遮普政府另行通知,否则 Joyland 团队不能在旁遮普省的管辖范围内放映他们的电影。 第 9 节 I 和 II (a) 和 (b) 建议政府可以在任何阶段要求记录与董事会可能未决或已经决定的任何电影有关的任何诉讼程序。在对此事进行必要的调查后,无需通知申请电影认证的人,或已向该电影的发行商或放映商授予电影证书的人,与其认为合适的关系。 第二部分说,政府可以指示根据《电影条例》或《1963 年电影检查法》(1963 年第 XVIII 号)颁发证书的电影或电影类别应被视为是未经认证的电影。 该部分还指出,除非政府确信“为了伊斯兰的荣耀或巴基斯坦的完整、安全或国防”有必要这样做,否则政府不得下达此类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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